或许,你听说过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而引发的诸多纠纷,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业主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也可能会构成违约。日前,经调解等方式,安溪法院顺利解决了开发商起诉不及时办证业主的系列案件。
□本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徐志林
案情 业主不办证理由多 开发商索要违约金
2015年,安溪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将其开发的某小区的房屋出售给苏某等业主,苏某等业主分别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附件。苏某等业主分别为自己所购买的房屋申请贷款,开发商作为保证人为苏某等业主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保证责任。过后,开发商为保障自身权益,在案涉房屋具备办证条件时即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苏某等业主及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手续,但苏某等业主一直拖延办理。
对此,有的业主认为,好像没什么需要房产证的,不着急办这个;还有的业主说,办理房产证要花时间,上班根本抽不出空来;更有业主认为,自己家的房子办不办证,跟开发商有什么关系?
结果 通过调解、撤诉 7个案件顺利解决
今年3月,开发商作为原告,将苏某等业主起诉至安溪县法院,要求苏某等业主立即协助办理案涉房屋权属登记,并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
该院法官助理张泓泽在收到系列案件的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后,多次通过电话与苏某等业主及开发商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并进行释法说理。
最终,部分业主在调解下,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并积极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其余业主们均表示理解开发商,愿意积极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并与开发商自行协商处理,开发商作撤诉结案处理。
日前,最终7件系列案件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说法 合同具有约束力 及时办证好处多
买房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可放松警惕,签订时需要多加注意,了解合同内容,对合同的主体、房屋信息、费用、违约责任的约定要进行认真审核,避免最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苏某等业主分别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附件,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部分,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在案涉房屋具备办证条件时就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苏某等业主及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手续,但苏某等业主一直拖延办理,构成了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官提醒:业主及时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不仅是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还可使其自身居住使用的房屋产权清晰,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