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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开启
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

本报讯 (记者黄文珍 通讯员吴博闻)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经济发展,日前,2022年市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开启。申报项目包含节能技改、循环经济、兑现性奖励、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注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在申报条件上,节能、循环经济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须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且申报时已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

其中,循环经济项目的项目投资额须在200万元及以上。节能技改项目分两个领域。一是工业领域。晋江市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年节能量须在2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吨),丰泽区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年节能量须在1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吨),其余区域的项目年节能量须在3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吨);二是非工业领域。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须在1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吨)。

项目不支持范围包括:不同企业法人打包项目;主要因扩大产能、管理节能等非节能技改产生节能效果的项目;仅能源品种替代而未节约能源的项目;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应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项目;添加燃煤助燃剂类项目;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节能循环经济资金奖励(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除外)的项目;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类项目;未依法配备能源管理员的重点用能单位。

在奖励标准上,节能技改项目,按年节能量5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循环经济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兑现性奖励项目,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给予每家企业(园区)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一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项目,每家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兑现类项目属于“免申即享”,企业无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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