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林榕莹)明知是违法行为,却抱着侥幸心理将银行卡有偿提供给诈骗分子“洗钱”,以为不参与转账操作就不会有事。洛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对一起诈骗案件的线索进行侦查研判时,发现姚某名下的银行卡流水存在异常。近日,姚某被警方抓获,其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达千万元。
今年23岁的姚某是贵州人,2021年8月,朋友张某突然联系上他,问他有没有“不用的银行卡”出借,可以赚取佣金。一开始,姚某立场坚定:“洗钱不是犯法的吗?卡不能给你。”但张某却不放弃,不停地给姚某洗脑:“不要担心,很安全”“没事的,不会被抓”“我们老板后台很硬,出事了也可以摆平”……
一段时间后,缺钱花的姚某在张某软磨硬泡的攻势下动摇了。姚某自作聪明地认为,若帮张某转账“洗钱”,按流水抽成,量大的话可能很严重,不如直接卖银行卡,事发了也不会太严重。于是他和张某协商,只卖银行卡,不参与转账,并谈好提供一套银行卡给予400元报酬。在张某的安排下,姚某到省外办了4张新的银行卡。随后,他回到泉州将卡交给张某,并领取了报酬。
目前,姚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