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暂扣一批交通违法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拼装车, 现已超过法定期限,请车主于2022年8月26日前携带相关证件、手续到暂扣单位接受处理,逾期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移送财政部门作没收处理。
永春县公安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