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陈静芳 通讯员李萍萍 黄思雄)“经过合规整改,公司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体系服务专业支持,设立公司违法监督举报、奖惩机制,同时我们重新建立了组织管理架构……”近日,洛江区检察院回访涉案企业时,听公司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整改的成果。“感谢检察院给了我们一个合规经营的机会,让我们得以重生。”涉案企业相关负责人感激地说。
梁某经营一家日用品公司(简称“S公司”),在未取得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其私自在自家工厂内生产Z公司注册商标卫生巾,涉案数额5万余元。该产品尚未对外销售,即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案发后,梁某主动投案且认罪认罚,并赔偿Z公司经济损失,取得Z公司谅解。
去年8月,公安机关以梁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洛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梁某到案后追悔莫及,表示认罪认罚。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该案系单位犯罪,应一并追加S公司法律责任,同时经走访调查函询有关部门发现,该公司运营状况总体较为健康,其制假行为主要是由于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导致。通过对该企业从案件特点、法律政策、企业现状和营商环境等方面综合评估后,去年12月,洛江区检察院决定对该公司启动合规治理。
洛江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协商邀请的方式,抽选由律师、区市场监管局专家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接受委托并具体负责该企业合规监管事宜。
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综合运用实地走访、访谈、文本审阅、执行情况抽查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审查公司整改后的合规组织体系建设和实际运用情况,并现场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和整改方向。经过近2个月的整改,监督评估组织出具合规考察报告,从考察方法、考察经过、考察结论等角度说明监督评估情况,认为S公司已符合企业合规整改要求,实现了初步、有效的运行。
洛江区检察院收到合规考察报告后,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等多方人士召开公开听证会,对合规整改情况作出评议。经公开听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S公司、梁某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近日,该院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涉案企业经过整改,获得了“活下来”的机会,但合规整改的脚步不止于此。洛江区检察院充分利用第三方机制成员单位监管优势,推动“合规互认”,做好“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的有效衔接。洛江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意见,建议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将合规考察报告同步移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该意见,并拟结合企业合规整改成效酌情对S公司作出从轻处理。
据悉,结合办案,洛江区检察院对近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大都为中小微企业,其中家族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特征明显。为进一步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提供普适性监督评估指导意见,经多方研讨和征求意见,洛江区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出台《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标准指导意见》,探索制定了符合辖区企业特点的合规考察与验收标准,以相对量化的形式明确第三方监管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