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宇静)日前,晋江市出台《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助企解决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助推企业持续发展,推动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进程。
据介绍,《方案》适用对象为晋江范围内正常经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已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因基建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等原因未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工业生产用房和配套用房。在去年之后建设的,一律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晋江市工信局相关人士表示,尽可能地解决工业厂房用地手续,不但利于企业发展,更有利于盘活原有土地资源,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工作,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