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6月17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办、惠安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发建设的、全市首创的线上诉源治理平台启动仪式在台商区举行。近日,记者了解到,线上“诉源治理平台”开通后,台商区法庭对外委托调解的第一个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据悉,台商区“诉源治理平台”通过贯通线上线下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成讼”的基层诉源治理新常态。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王泽钊 张振昆 文/图
平台上线 首案5天办结
“真没想到手续还可以这么办,真是太方便了。”在台商区法庭近日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共同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据悉,原告张某于6月22日向台商区法庭起诉离婚。经立案登记工作人员研判,认为该案先诉前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台商区法庭于当天通过线上“诉源治理平台”委托台商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对此案进行诉前调解,同时指派随案法官实时跟进指导。
接受委托的人民调解员了解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被告王某已在国外居住多年,虽然同意离婚,但嫌回国办理相关手续太麻烦,故拒绝回国签订协议。
调解员立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随案法官,随案法官考虑到案件情况特殊,随即将该案转入诉讼程序,并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智慧庭审平台调解,让王某无需回国,双方在线上便签订了离婚协议。至此,该案得到顺利解决。
据了解,人民调解员和随案法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和“互联网法庭”两个智慧平台的作用,从当事人提交立案材料到签订离婚协议,仅耗时5天便顺利解决了当事人搁置多年的矛盾,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该案成为台商区线上“诉源治理平台”开通后对外委托调解的第一个案件。
协同作战 提升社会效果
台商区法庭现有8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但承办的案件类型多达100多种,疑难案件多,人均一年办案量300多件。
“案多人少,法官办案压力大。但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单纯判决结案,有些案件如果能通过调解结案,将有效提升纠纷化解效果。”台商区法庭庭长王伟煌表示,近年来台商区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法庭也一直在探索一条能整合法院专业力量和基层调解力量的道路,依托多元解纷力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果。
6月17日,台商区“诉源治理平台”经过4版测试修改后,正式启动上线运行,在全市率先开启“互联网+诉源治理”模式。该平台嵌入台商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调度平台”,通过整合基层调解资源和力量,打造台商区诉源治理调度枢纽,实现数据共享、资源聚合、智慧赋能。
王伟煌介绍,诉源治理平台旨在“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去处理疑难案件以体现法律效果,发挥多方力量协同作战提升社会效果,这才能更好地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为此,在纵向方面,诉源治理平台建立村、镇、区三级矛盾纠纷防范化解体系。针对婚姻家庭、抚养赡养、分家析产继承、宅基地、人身损害赔偿、涉拆迁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法院登记后,通过平台,定向分流至基层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组织诉前调解。对于村集体成员纠纷,由村级调解员诉前化解。对于村级无法化解或跨村的纠纷,以及在镇一级影响较大的纠纷,由镇级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化解。对于前两级无法化解的纠纷或在全区影响较大的纠纷,则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化解。横向方面,该平台打造“1+X”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法院与各行业调解组织对接全覆盖、针对各类型纠纷的多元调解全囊括。依托设在两级法院台商区办公区的台商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两级法院驻张坂滨山片区法官工作服务点、驻区总工会劳动争议审判法庭、驻白沙片区和谐征迁工作室延伸支点,与区总工会职工权益保护一体化基地、涉台纠纷调解委员会、总商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建筑、雕刻、包袋、鞋业等行业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推进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奖惩分明 调动积极性
“把更多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诉前,案结事了人和,是法院法官的不懈追求。”王伟煌介绍,自2020年9月23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安县人民法院台商区办公区成立以来,办公区民商事审判案件调撤率达49.1%。今年以来,办公区累计诉前委托和介入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纠纷305件,受理案件量同比下降26.74%。而诉源治理平台上线后,随着每个案件指定随案法官跟踪指导,案件当事人也能更清楚案件进展情况。
为解决过去诉源治理存在的推进常态化不足、工作实效不高、各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诉源治理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推动创新“双向”考核机制,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各调解组织、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诉源治理实效。台商区综治办将与惠安县人民法院、泉州中院民五庭联合制定《台商区诉源治理工作奖励与考核办法(试行)》,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区、镇、村综治工作考评项目,量化考核赋予“综治分”;依托诉源治理平台,按照《福建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调解员化解的纠纷数量、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为量化考核依据,评定星级调解员,核定调解员奖励金额,充分调动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