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报道,为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推行“承诺办”模式,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譬如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遗赠未经公证),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条件的,可提交书面承诺替代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及部分亲属证明材料;关于所有涉企的不动产登记收费,可由企业出面承诺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等等。
“告知承诺制”是行政机构工作方式的创新,概言之即“书面告知、书面承诺、准予发证、事后监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工作人员据此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书面承诺直接予以办理,之后行政机关再通过网上信息核查等渠道审查告知承诺制的基本内容。早在2020年底,泉州市就开始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全省除试点单位外率先开展此项工作的地级市。
“告知承诺制”首先给办证的民众和企业带来极大的便利。不必讳言,跟行政部门打交道,群众、企业最怕的就是五花八门、不胜其烦的证明;证明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很多“奇葩证明”的办理困难重重,办事的民众和企业有时就会遭遇“两头跑”“多头跑”“跑断腿”的苦恼。到最后,不仅办事时间极大拉长,耽误事情的推进,甚至有些时候就卡在某道证明上面,事情直接就办不了。
如今有了“告知承诺制”,证件多、办证难的烦恼就迎刃而解,只要一纸承诺书,就可省去一堆证明文件,极大节省办事成本,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尤其是对于企业来说,办事效率、办事成本是判断营商环境好坏非常关键的指标,营商环境又直接关系着企业创新的活力与动力,繁杂的办证要求和办理程序一直是束缚企业发展和创业进程的“拦路虎”。可见,“告知承诺制”不仅办实事、解民忧,亦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生动实践。
应该看到的是,诚实守信是“告知承诺制”能够顺利推行的前提,承诺不能随意、不能胡来、更不能造假;“告知承诺制”有必要确保事前事中事后流程在控、风险在控,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就提醒,如果申请人违反承诺事项,或承诺事项与实际不符的,将不得再次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得以绿色通道等快速办理机制申请其他不动产登记事项,并将失信信息抄送泉州市社会信用主管部门,纳入“信用泉州”信息平台。
换句话说,“承诺告知制”的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是建立在诚实承诺的基础上的,一旦虚假承诺,不仅会受到追惩,而且会在未来办事中面临更多更繁琐的要求。只有打痛虚假承诺者,才能倒逼承诺人自律主动地履行义务,带动社会诚信风气的提升,这是“承诺告知制”得以长期运作不可或缺的社会氛围。
总而言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大减了轻群众和企业的办事负担,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当然,“告知承诺制”也对行政机关有效履行事中事后核查职责、实现科学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监管能力具备且充裕的情形下,我们期待“告知承诺制”能够在更多部门推广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