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近日,河南汝州市民在云禅湖水域发现长达七八十厘米的长嘴“怪鱼”,当地抽水抓捕“怪鱼”的现场直播,引发大量网友关注。据该市城市公园管理方消息,两条“怪鱼”已于8月27日被捕获,经确认系外来物种鳄雀鳝,已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外来入侵物种数量正呈上升趋势,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根据《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
本期嘉宾:斯涵涵 郭元鹏 沈峰
值得各方警惕
□斯涵涵(职员)
近些年来,小至青蛙大至狐狸,还有剧毒的眼镜蛇、带病菌的老鼠……从国内原生动物到外来物种,可以说,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很多奇奇怪怪根本不适合放生的动物全部被一些人在慈善的旗号下野蛮放生,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影响社会安宁。
擅自放生入侵动物,会破坏本土的生态平衡。就拿鳄雀鳝来说,它的卵和卵巢对包括人类在内的哺乳动物而言都是剧毒之物,若食用稍不留意就会发生中毒事故。而鳄雀鳝可以产15万枚以上鱼卵,达到了温度、湿度条件后会迅速生长,吃掉本土鱼类。如果鳄雀鳝被放到长江以南的水域,会给局部地区的野生动物带来毁灭性的灾难,相当危险,是名副其实的本土生态杀手。
需要注意到,随意放生的做法早已催生了捕捉、买卖、放生的恶性循环,形成灰色产业链。不难看出,“随意放生”是将自己的私利私欲凌驾于公共利益和法律之上,此种放生没有功德,早已违背“护生”“随缘”的朴素原理,早已逾越道德和法律的红线。
别只靠“河里抓鱼”
□郭元鹏(职员)
“河里摸鱼”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治理生态破坏,需要监管部门既要“河里摸鱼”又要“市场抓鱼”,从源头将鳄雀鳝赶尽杀绝。无疑,南通市严格执法的做法才是“最好的网”。
南通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一边“河里摸鱼”一边“市场抓鱼”,进一步压缩了鳄雀鳝滋生的空间。仅仅8月29日,就在两家店铺查获了23条鳄雀鳝。这里涉及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鳄雀鳝被作为观赏鱼进行养殖,一个是有人拿鳄雀鳝作为放生的鱼类,以至于把“放生”变成了“造孽”。因此,在治理鳄雀鳝危害的时候,需要织密“法律的网”。
一要对“卖鱼的人”进行打击。鳄雀鳝是外来物种,按照有关规定是不能进入国门的,很显然这些鳄雀鳝是违规进入市场的。那么,我们就必须给 “卖鱼的人”当头棒喝;二要对“买鱼的人”实施处罚。养殖宠物不能“想养什么就养什么”,购买外来生物作为宠物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三要对“放生的人”举起法律利剑。“野蛮放生”造成了极大伤害,恶性循环,不仅是对生物的残害,还危机了生态环境。那么,这么多的“法律之网”咋就网不住“野蛮放生”?我们究竟该如何治理“野蛮放生”现象?
显然,有关部门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加强外来物种的市场管理监督工作,不管是销售的还是购买的或是放生的,都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在治理鳄雀鳝危害的过程中,就要做到“一个都不能少”的严厉打击。
科普迫在眉睫
□沈峰(职员)
往自然界放生一些鸟类、鱼类等生物,本是人们主动施救、平衡生态的一种环境保护方式。然而,放生却是有讲究的。国内许多媒体曾报道过,一些人纯粹是为了参加“放生”而放生。由于缺乏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了解,有的一味追求放生数量,有的把毒蛇等放生到居住地周边地方,有的把陆地龟放进水里、把淡水龟放进海里,有的把家养动物放到野外……这些不科学的放生做法,既对被放生动物不负责,也埋下了外来物种入侵的隐患。
盲目放生对自然生态系统以及人类居住环境种下许多风险。一方面,放生的动物有可能成为外来入侵物种,盲目放生、随意放生,会破坏区域生态环境;另一方面,这些动物身上携带的细菌病毒等也容易成为“外来入侵者”,通过与放生地野生动物接触,很容易形成病菌传播。
由此看来,引导百姓科学放生,让社会公众了解入侵物种的危害后果,是避免外来物种入侵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主动选择。有关部门应以河南汝州抽干湖水抓获外来物种鳄雀鳝为契机,发挥利于“互联网+”优势,向公众进行“外来物种生态风险”的科普教育,提高人们防范外来物种生态风险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