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发达的当代,任何博览群书抑或热衷某些手艺活动的人都可以称作广义的“人文主义者”,但在几个世纪前,人文主义者还颇有几分精英意识,特指那些饱学之士。《染墨的指尖:近代早期欧洲的书籍制作》一书以不同时期几位人文主义者的治学为例,展现了欧洲早期的做书之道。
安东尼·格拉夫敦从1517年约翰内斯·伯姆编撰《天下诸民的风俗、律法和仪式》写起。乍看起来,伯姆的工作没什么了不起的,简直就是俗称的“剪刀手”:从不同著作中搜寻资料,“拼贴”成一部“全方位记载非洲、亚洲、欧洲风土人情的民族志”。在当时社会,了解异邦固然多有不便,需要从阅读中获取信息,但奇怪的是,相较于旅行见闻作家的“一手资料”,读者普遍认为,伯姆依据的古老史料更值得信赖。伯姆的作品口碑不错。
当代人的不理解,恐怕与我们所处的环境有关。我们可获取的信息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信息获取渠道多种多样,且全不费工夫。当然,仔细阅读文本,甄别、吸收仍费心力,却不乏投机取巧之徒随意检索拼贴,内容芜杂、不成体系之作也比比皆是。伯姆的时代却非如此,如书名“染墨的指尖”所示,那时的缮写者即是创作者,摊开众多文献,重新塑造自己读到的内容,使前辈作者的创作更宜于自己所处时代的读者阅读——执笔在手,他们自有对文献的理解,而非盲从轻信。
不仅如此,参与一本书的编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既是脑力活,也是体力活。走进16世纪的印刷工场,印刷工中的校对者承担着许多显性或隐性的编辑工作。表面上,他们的工作是比对印刷文本与样本,但也会替作者纠错、创制文本或副文本、充当作者与出版商的中间人。负责任的校对者奥西安德在哥白尼石破天惊的著作中添加了匿名的序言,缓冲了作品的激烈情绪,不失为一种“谨慎而巧妙的努力”。
嗜书如命的当代读者还会准备笔记本,寻章摘句、浅谈感想。这一点上,17世纪的学者弗朗西斯·丹尼尔·帕斯托里乌斯堪称先驱,今天我们还可以在网上访问他规模最大的摘抄本《蜂巢》数字版。帕氏的摘抄涉及不同领域,具有跳跃性,如穿行小径分岔的花园。玩笑、谚语、反思、历史、炼金术、马匹趣闻、可食豆类认识,他储存的素材是供自己及子孙使用,在书籍页边的笔记则模糊了读书人和写书人的分野。作者评价说:“帕氏不仅积累了一堆笔记,还塑造出一种古典身份。”博学和将一切知识视为自己专业领域的探索精神有种隐秘的吸引力,今天的读书人或是那些广义的人文主义者,多少对其心向往之。
在浩繁卷帙中,难免有矛盾之处,以何为真?不同学者做出了不同选择。譬如,探寻手写版本中的线索、对比不同文本和古物、建立庞大的收藏、编织信息提供者网络、让作品自证其真实性……学者由此成书,思想和情感倾向也会影响他的判断,真诚与否是后人解读的变量。而在电子文本唾手可得时,亦没有全然替代其他媒介。如同对前述传统的延续,除了普通纸质文本依然重要,也有学者埋首古老文献、一手资料,摘抄比对、整合网络。这是一种劳作,也是乐趣所在。染墨的指尖是明证——人不是一台输入输出信息的机器,思想的吸收和迸发,是读书人和写书人的一体两面,也是古代的“人文主义者”和当代的“人文主义者”都深陷其中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