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林镇中)去年以来,石狮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方位、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构建“生态司法+”模式,立体保护生态石狮“高颜值”。
严打击,拧紧生态保护“安全阀”。石狮法院加强组织保障,在内设机构中单独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办理涉生态类刑事案件,严惩破坏环境犯罪,依法对生态环境进行全方位保护。2022年审结生态刑事案件6件9人1单位,均判处拘役以上刑罚。
强联动,扩大生态保护“朋友圈”。石狮法院主动融入,设立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文化遗产保护法官工作室;建立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法检公河”联席会,与文体旅游局共签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议,联合石狮市自然资源局成立“林业执法与司法审判协同工作站”;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易发企业及湿地、林地、河流、海洋、野生动物等进行联合巡护。
重修复,构建生态保护“新模式”。石狮法院转变理念,遵循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采用“先赔偿修复后刑事追责”的损害救济模式,以法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抓宣传,画好生态法治“同心圆”。石狮法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参与志愿服务,吸引行业协会、民间志愿者组织等加入海洋生态保护队伍;开展主题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生态、关注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