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近日就《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称为《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到,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3月16日 新华网)
一直以来,“谁来照顾0到3岁幼儿”这道难题,困扰着诸多家庭。该龄段的孩子入园,不仅符合儿童发育特点,也是减轻家庭负担,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现实是,对于0到3岁幼儿的照护需求越来越大,出现了“入园难”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没有老人帮助带孩子的家庭,更是难上加难。
而“家庭托育点”的兴起,既缓解了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托育难”,也为有意愿生育二孩甚至三孩的家庭免除了“不敢生、不愿生”的托育顾虑。显然,家庭托育点是助力“幼有所托、幼有所育”的一个重要方面。要下更大功夫,努力营造育儿友好环境,符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幼有所育,老有所养”之要求。
实际上,“宝宝屋”之类的家庭托育点,已经在不少地方悄然兴起。但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野蛮生长”倾向,有待进一步规范。一些家庭托育点缺乏自律性,因婴幼儿哭闹产生噪音扰民,或占用公共资源,导致邻里纠纷不断,甚至还有“三无”家庭托育点存在。因此,国家层面有必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指导支持,以助其健康发展。
可见,《意见稿》来得正当其时,这是积极回应民众诉求,规范家庭托育点的重要之举。有了国家层面对于家庭托育点建设标准和从业资格标准,必将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行业监管,有效避免家庭托育点良莠不齐,有利于专业建设、从业人员职前培养和职业培训、从业资格考试以及相关的法律保障与援助等。
据悉,我国0-3岁幼儿总量超过2500万,这是一个关系到众多家庭福祉的庞大人数。破解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难,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就该与时俱进地推进包括家庭托育点在内的托育服务。总之,让“家庭托育点”更好地“发育”,是为鼓励生育保驾护航,为家庭减轻托育负担,为民生幸福加码的一大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