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王奕芳 文/图)怎样让社区矫正对象有更好的改造效果?近日,德化县大铭司法所联合乡河长办组织该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环境保护法集中教育学习,开展“生态司法+绿色矫正”巡河护河义务劳动。
巡河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对大张溪大铭段河岸两侧及河道垃圾杂物等进行集中清理,经过共同努力,提升该段河道整体环境,实现从身边学法。同时,鼓励矫正对象立足此次活动,履行护河志愿者职责,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亲身参与家乡母亲河清理过程增强自我认同感;另外,劳动中的他们也成为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行走的普法宣传案例”,强化群众护河爱水法治意识,一举多得。
据悉,此举有效探索了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管河护河机制体制,在强化河长制可持续管理的同时,也让社区矫正有了更好的改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