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FDI存量权益登记。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2023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2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三、ODI存量权益登记。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仍按原操作模式,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2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四、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五、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泉州外汇局:22148158 22148192 晋江外汇局:85636067
石狮外汇局:88561082 南安外汇局:86361011 惠安外汇局:87382806
安溪外汇局:23237420 永春外汇局:23896952 德化外汇局:235139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泉州市中心支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