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单位,怎样申请歇业?”“歇业期间,随时想要营业都可以吗?”近日,我市出台歇业备案试点工作意见,将歇业备案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范围,同时详细规定了歇业期限、信息公示、恢复营业等相关内容。
□本报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苏晓晖
经营主体可延长歇业期限
记者了解到,申请歇业的经营主体应向监管部门提交歇业备案申请书,以及歇业备案承诺书。申请歇业的经营主体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需在歇业备案申请书中明确“歇业期间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为经营主体承诺确认的真实、准确,能够及时有效接收送达的法律文书的实际地址,且该地址需使用泉州市辖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地址表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歇业期限由经营主体自行确定,歇业累计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登记机关将已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调整为“歇业”状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经营主体,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歇业有关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对商户信息进行核验、更新。歇业的经营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并依法履行其他应当公示的义务。经营主体歇业期间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重新办理歇业备案,提交新的歇业备案申请书。经营主体延长歇业期限,应当于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出,并提交新的歇业备案申请书及歇业备案承诺书。
决定恢复经营应公示终止歇业
办理歇业备案后,经营主体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经营主体备案的歇业期限届满,或者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
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经营主体恢复营业时,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经营主体歇业期间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的(联络员备案除外),视为恢复经营,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终止歇业。歇业期间,经营主体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原登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不改变歇业经营主体的登记管辖。
歇业期间,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以及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不视为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主体未按照规定公示终止歇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主体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办理备案的,或者经营主体在歇业期间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