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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农科院食品”
莫把权威当“消费品”
□戴先任

前不久,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曝光:“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张家口农业科学院专家研发”的“高膳食纤维食品”——好福燕麦麸圈,膳食纤维含量实测值低于标签标示值,上海市消保委发出查询函进行求证却未收到正式的书面函复。5月1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声明澄清:产品与院方无关,将视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利。(5月23日 《中国消费者报》)

贴上“农科院研发”或“农科院认证”标签的“高膳食纤维食品”,检测发现营养成分实测值不达标,不仅是“问题食品”,“农科院研发”也是在“傍权威”,与农科院没有任何关系。而此类“强拉”权威机构“站台”的现象并不少见。

现在消费转型升级,消费者健康意识不断提升,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健康饮食”成了风口。商家看准商机,比如将瓶装水包装成“健康水”,一些“农业大学研发”“农科院认证”等食品也多了起来。部分消费者看到“农科院食品”,容易信以为真,实际上,这些食品很多并不靠谱,实则是把农科院等机构当成了“消费品”。

这些“农科院食品”一方面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另一方面,很多“农科院食品”货不对板,甚至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触犯的是食品安全“红线”。再者,“农科院食品”“强拉”权威机构给自己“站台”,损害了相关机构的声誉,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对此,需要监管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力度,严查类似“傍权威”或“傍名牌”的违法行为,严守食品安全红线,提高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被站台”的相关机构对于侵权行为也要零容忍,做到积极维权。当然,农科院等科研机构人员编制有限,不像一些大型企业往往有强大的法务团队,有丰富的维权经验,欠缺维权的精力与能力。对此,更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帮助相关机构维权,如要加大对类似问题食品的查处力度,还要畅通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等,从而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另外,消费者也要增强防范意识和健康素养,对于各种“农科院食品”不要盲听盲信,一旦发现问题产品,也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不能让无良商家打着“农科院食品”的旗号招摇撞骗,甚至成了无良商家收割消费者“智商税”的利器。通过形成各方合力,净化消费环境,才能守护好食品安全“红线”,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保护好权威机构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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