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7月2日,黄河壶口瀑布陕西侧沿线500余米“安全墙”已经拆除。这意味着,曾经沸沸扬扬的“围墙挡景”事件暂告一段落。但由此引起的余波仍未平息,有网友追问,“花了这么多冤枉钱,谁买单?”“其他景点设置的围挡、围墙何时拆除?”
今年5月,黄河壶口瀑布景区沿线公路“围墙挡景”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消息在网上发酵后,类似新闻不绝于耳,青海湖、梅里雪山等先后卷入其中。时值后疫情时代旅游强劲复苏之际,各地文旅行业不遗余力展示当地美景,千方百计把游客请进来,“围墙挡景”几个景区的做法就显得很“另类”。面对媒体追问,景点给出或“维护安全”或“保护生态”或“反哺村民”的解释,但公众并不买账。
围挡虽让人讨厌,但不同景区实际情况不同,有些景区修建围挡或确是出于生态保护或安全管理的需要,有些围挡则是想通过此举来“倒逼”游客买票入园。诚然,景区出售门票、收费入园有其合理性:比如开发景区景点需要巨额资金,后期维护和改善设施也需要资金投入,通过销售门票可筹集部分资金,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积极性,也有利于提高景区景点运营、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但景区设立围挡的行为,首先需要权衡其正当性和合理性。
且不说私搭乱建,有没有破坏自然环境,算不算违建,会不会对自然景观造成破坏,影响整个景观的和谐性,从相关法律法规来看,这种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就值得商榷。《旅游法》规定,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因此,经济效益不是旅游业应当追求的唯一目的,尤其是依托名山大川等公共资源建设的风景名胜区,更要体现出公益性质,更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经济效益之前。但显然,有些景区修建围挡的目的是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风景名胜区条例》也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那么,这些景区修建围挡前是否征求了意见、进行了听证?这些也应进行相应说明。
其次,景区设立围挡的行为,还应权衡其可行性。如今旅游方式越来越多元,旅游作为服务业的一种,最应关注的是游客的服务体验。相关新闻报道后,引来了广大网友的热议。纵观评论区,网友对这种行为口诛笔伐。有旗帜鲜明反对的:“倡议全国人民都不去围墙圈起的景点,让圈墙的自个看包场。”也有调侃的:“啥时候将长城也围起来!还有三山五岳,也把高高的墙修哇修哇修。”“应该给长江、黄河加盖。”
景区“围墙挡景”的举动,从短期看可以增加门票收入,但却是以牺牲景区景点、当地旅游市场的长远利益为代价。不但影响了现场游客的体验感,更阻挡潜在游客的出行步伐。从这个意义上说,围墙挡景,挡住的不仅是人们的视线,更是景区的发展之路,挡住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脚步。这种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无异于透支当地未来的旅游收入,也毁掉多年积累的品牌声誉,影响地方的长远发展。毕竟,墙砌起来容易,但游客的心凉了,想再焐热,可就难了。
旅游,一些风景在目的地,但更多的风景也在路上。沿途的美景,何尝不是一种自带的流量?游客被沿途的美景吸引了,何愁他们不进入景区一饱眼福?时下正是暑期旅游高峰,景区不妨把格局打开,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旅游产品、更个性化的服务,让“诗和远方”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