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王文周)即日起至5月7日,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13个督导组,对13个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按照“一个督导检查组包一个县(市、区)”原则,采取实地核查、交流了解、内业核实等方式,对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抽查检查2个乡镇(街道)和不同类型、重点行业领域4—5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
督导检查内容: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情况,以及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安办)重点部署的抓好民航、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危化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矿山、道路交通、景区与非景区景点、工贸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核实2021年12月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省政府安委会(安委办)对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直奔现场核实2021年全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重点核实责任是否追究到位,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教训是否警示到位,是否还存在其他隐患。防汛备汛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细化明确并落实,预案修编是否符合实际(可行性),隐患是否排查整改到位,队伍组建和物资储备是否能够满足应对防汛需要,培训演练是否落实到位等。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压紧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队伍建设、宣传发动、火源管理、巡山护林、应急准备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实现“不冒烟、不起火、无伤亡”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