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家里只有一张书桌,兄妹三人是没办法和平地围坐在一起的。哥哥喜欢把作业摊在窗台上写,一边写,一边逗弄旁边打盹儿的老猫;姐姐就在折叠饭桌上写,得速战速决,在晚饭上桌前完工。于是,书桌就成了我的地盘。
我喜欢在书桌前坐着,写完作业还可以偷偷看些“闲书”。四大名著、军事杂记、武侠小说都是爸爸跟亲戚们借来的,只是迟迟不还,它们总在我家待着,久得像我家的一分子似的。每每在明黄的台灯下看书,心里都觉得特别踏实。窗外的狂风,室内简陋的摆设都忽略掉,沉浸在书中的世界,对自己有无限信心,将来可以逃离这片充满风沙泥土的家园。
上了大学后,可以看的书一下子多了起来,我迷上了学校的阅览室和图书馆。奈何阅览室每周只开放两次,图书馆里的新书很少。寂寞难耐,我就学校附近的租书店租书,从微薄的生活费里节省出来一些钱,那些年,我看完了书店里所有经典好书,《穆斯林的葬礼》《鼠疫》《局外人》是读时百感交集,读完念念不忘的几本书。当然,最喜欢张爱玲、三毛、罗兰的书。对卡夫卡、米兰·昆德拉的作品读得都比较含糊,不明所以,但读了就比不读强,对文字的敏感力提高很多。
手里有书可以看,无论在闹哄哄的寝室,还是无聊的教室,生活都变得颇有趣味。每一个时间的缝隙都用文字来填补,让我的心时刻呈现饱满期待的状态。
结婚之后,我特意跟设计师要求,在卧室做了个假飘窗,就当作写字台使用。窗户两边是从地上到棚顶的书架,放满了我喜欢的书和杂志。写字台是理石材质,垫了一层塑料膜只能防水和脏污,但手臂放上去有些凉。我就铺上绿色的绒巾,柔软服帖。
写字台上摆了四盆植物,有的已开花。泡上一杯清茶,在袅袅热气中,我写日记,翻杂志,构思小说,在笔记本上敲字。写累了,就看看植物,眺望一下远处的高楼湖水,读上几十页书。觉得时光待我真是温柔,与书相伴,日子过得心安。
前段时间居家办公,工作、家务和孩子教育捆绑在一个方寸之地。每每心力交瘁时,我就去书架上挑一本书,翻一翻读一读,遇到怦然心动或让我醍醐灌顶的句子,就抄上几页笔记,感觉受益匪浅。心情恢复平静后,就明白做好自己该做的,剩下的只能顺其自然。
作家毛姆说,阅读是一所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诚然。有时出差,车马劳顿,带一本书,很多等待的时间就不觉得被浪费了。睡前读几页喜欢的书,陌生的房间也能安心睡去。
有时贪图方便,我经常看电子书,没时间看就戴耳机听。坐通勤车时,去公园散步时,听书让时间的厚度增加了。当然,有的书太好看,光听不过瘾,那我就买纸质书收藏,有时间可以一看再看。像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盲刺客》、门罗的《亲爱的生活》就是最近购买的书。
买书很快乐,看书也快乐,书在快乐在。买书是最划算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