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社媒体报道,为加强泉州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扰民,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近日,泉州市住建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落实噪音防治措施,除特殊需求外不得在午休时间段及22:00至次日6:00时间段内噪音施工。
此新闻甫一见报,就引来不少市民的关注与点赞,足见大众苦“施工噪声”久矣。近年来,随着我市的城市体量不断增大,城市建设与更新的力度持续加快,施工噪声扰民这一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而如何平衡城市建设与市民安居之间的关系,已成了当下城市治理中的一道必答题。
也正是基于这一现实矛盾,泉州市住建局顺应公众的呼声,为整治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这一顽疾开出了一剂良方。在通知中,不仅对禁止施工的时间作出了严格规定,对施工中的相关细节也有了更具体的要求。比如,建设单位应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不得使用锤击桩等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高噪声施工作业提倡集中在封闭或半封闭工棚内进行……无一不是在施工噪声防治的痛点与堵点问题上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安居方可安心,宜居方能宜业。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国人生活品质的大幅提升,安静的生活环境已成了一种刚需。从“生活安宁权”于2021年进入民法典,到今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都可看出,依法保障公民的安静权已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公民安静权已作为一项环境人格权定义的今天,大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也在逐步增强,要让相关法律法规真正落地有声,进而充分保障公民安静生活的权利,唯有建立执法的长效机制,方能树立部门的公信力和法规的严肃性。
揆诸现实,私人生活安宁已不仅是个人幸福生活的起点,也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基石。据相关统计,2020年,噪声扰民问题数量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高居第二位,仅次于大气污染。显而易见,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以人为本应是始终不变的尺度,特别是在构建友好型城市已成为普遍共识的当下,始终以市民的需求为导向,将诸如禁止施工噪声扰民这样的柔性关爱渗透到城市治理的细节中,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能彰显一座城市真正的“软实力”。
近年来,泉州城市的知名度与日俱增,除了独有的城市景观与文化遗存外,城市浓郁的烟火气也成了一大卖点,而所谓的“烟火气”,说到底就是泉州城中“人人相善其群”的友善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泉州能走出一条生态“高颜值”、发展“高素质”、生活“高品质”的路子,让城市文明有序,烟火味、包容性十足,正是因为对人的尊重与呵护始终成为不变的遵循。概而言之,时时处处关照“人”,城才有了温度。
人,是万物的尺度,也是城市的尺度。城市建设不只是对建筑与公共设施的有机更新,也是对人与城市关系的良性推进。整治建筑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不仅为民生改善提供了良机,更为城市实现共治共享提供了契机,一座善治善为的城市,必能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始终聚焦城市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提升城市宜居指数的过程中,让市民生活与城市品质同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