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博兴县店子镇工会开启工会网格员宣讲二十大精神模式,由网格员组成党的宣讲团,穿梭在农家院落、工友创业园、健身广场等地宣讲。每次“百姓夜话”都将学习内容“翻译”成老百姓能听得懂、记得住的方言。(11月28日《山东工人报》)
如何在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讲中,让群众坐下来、听得懂、学得会,考验着各地的宣讲“艺术”。博兴县总工会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大局,组织网格员工会会员利用“百姓夜话”、走街串巷、聊天拉呱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把“百姓夜话”变为二十大精神宣讲课堂,把村广场变为学习角,把普通话翻译成博兴话。
在宣讲组织上接地气。既可开设固定讲堂,进行集中宣讲;又可设置流动课堂,走到田间地头、车间、群众家里,在群众中间聊家常、讲故事。宣讲人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出来,不照本宣科,用朴实的语言讲群众常讲的话、愿意听的话、听得懂的话,不讲官话、大话、套话、空话,群众才能坐下来、听得进、学得会,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化繁为简,说地方话。如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原汁原味地传递到群众心中,要从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出发,把二十大精神中涉及群众利益的方面逐一列出来,把“官方语言”转化成“地方语言”,让“高大上”的内容“接地气”,才能使宣讲在群众中形成共鸣。
毋庸置疑,用“乡音土话”讲政策,群众能听得懂、听得进、喜欢听,才能更好地引导基层民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不交物业费通报单位
谁给的勇气?
□孔德淇
不交物业费,通报到单位?近日,江苏淮安某区在其微信公众号公开发文称:该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不能按时缴纳物业费的,责令本人向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不建议作为评先评优推荐人选;各街道将全面采集欠缴物业费干部职工的相关信息,并及时通报至所在党组织、工作单位。该文刚推送不久,即被删除。(11月29日《扬子晚报》)
该文实则为一份倡议书,发布主体是该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内容是敦促该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带头按时缴纳物业费。梳理评论区留言不难发现,支持者寥寥无几。持反对意见的占绝大部分,批评声音多集中于“不交物业费,通报到单位”这一表述。
依据《民法典》规定,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基于服务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业主不按时或欠交物业服务费,属民事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寻求法律救济。但以行政强力干预民事法律关系,甚至以评先评优、职业前途等相逼,有滥用权力之嫌。
倡议书还提及,“将全面采集欠缴物业费干部职工的相关信息”。这也意味着,相关干部职工的身份可能会人尽皆知。众所周知,采集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纵使是为正当目的,有一定的实际效果,也不能擅自扩大范围,进而侵犯公民隐私权等法定权益。上述内容实为不妥,经不起法律检视。
概言之,发布主体是行政单位,便有必要检视倡议书内容的合法性,出发点即使是构建诚信社会,也应避免采取于法不合的方式。而有关欠费不缴的业主,也当检讨自身的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及时补缴物业费,上好诚信一课。
政务服务竟收“加急费”
刹住歪风邪气!
□郭元鹏
近日,湖南通报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个别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加快费”。政务服务靠额外收费加快办理进度,是典型的收钱办事,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的行为。(11月27日《工人日报》)
为提升办事效率,打造更好服务群众的环境,各地都推出了“马上办”“这就办”“快速办”。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依然出现了与优化营商环境南辕北辙的事情,竟然有人向办事群众收取所谓的“加急费”“加快费”“加班费”等。据通报:2016年至2021年期间,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杨波、刘清桂、杨少平3人在为企业及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以加快费、加班费等名义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共计10.45万元。
这绝非个案。梳理近期通报的案例,借为群众办事之机,巧立名目额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一些人的眼里“马上办”“这就办”“立即办”“快速办”成了一本万利的生意。这样的习气不改,给了钱,就能优先办,不给钱,就拖着办,就会毁了“马上办”的好声誉。建议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加快费”“加速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刹一刹这样的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