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发布《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10门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凡布置必批改”原则,必须教师批改,不得要求家长或学生批改。书面作业一般要求对每道题目进行批改,不能只写“阅”,更不能一次作业只用一个“√”表示。(12月7日 《钱江晚报》)
批改学生作业只写一个“阅”字,此类现象并非始于今日,也远非个别学校或个别老师,而是一个较为普遍甚至可以称为“潜规则”的教育积习。虽有学生家长早已对此颇有微词,但并未引发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关注。此次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在发布的相关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老师在批改学生作业时不能只写“阅”或简单画一个“√”。这既是让义务教育阶段学科作业的设计与批改有章可循,更是教育管理精细化的应有之义,值得关注与点赞。
尽管人们常常把从事教育人、培养人工作的教师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但教师的实际工作也是极富伸缩性,甚至可以说是“良心活”。是否能较好地践行“教书育人”的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全凭为师者对教育事业的忠诚与热爱。比如,鉴于过往的经历,批改学生书面作业,就可及时认真地全批全改,抑或是敷衍了事地粗批粗改,这似乎并没有一个可以参照并便于操作的行为标准。
古人有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如果把为学生布置书面作业视为老师检验课堂教学效果、考查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和动手操作能力的手段,那么,老师认真批改作业无疑就是发现“迷惑”之处和薄弱环节,以便及时释疑解惑的必要过程和重要渠道。鉴于每个学生的智力差异和态度不同,完成作业情况也势必会各有千秋,老师批改作业的方式也必然因生而异和因科而别,缺乏个性而统一冠以“阅”字的批改,显然是一种“懒政”和不负责任的表现,这有违教师的职业道德,更奢谈爱生敬业了。
一个“阅”字,仅仅表达出“已看过”或“已改完”的意思,并无明确具体的看法与意见,家长也会不知所云和不知所措。这不仅是对学生劳动和自己工作的极大不尊重,也不利于家校同向合力矫治学生不足。家长多么希望老师能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写些鼓励性话语来激发孩子的自信与自尊,抑或是用委婉提醒或明确警示的词句来纠正孩子粗心大意的毛病。这显然不是一个“阅”字能涵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