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导则》提出,要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坚持“1米高度”视角、寓教于乐内涵、安全环保标准,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让广大儿童享有安全、便捷、舒适、包容的城市公共空间、设施、环境和服务。
所谓“1米高度”视角,其实是个形象的比喻,即成年人俯下身来用儿童视角丈量城市空间,其真正目的在于倡导整个社会切实从儿童的需求出发去关爱他们。毋庸讳言,要让这种换位思考成为一种社会共识,用行动去普及儿童友好型社会的理念则至关重要。
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商场里的儿童洗手台、小区里的儿童游乐设施、图书馆里的儿童阅览室等虽不鲜见,但这些最基本的配置距离构建起儿童友好空间还有很长的距离。特别是当儿童已成为家庭生活中当仁不让的焦点时,我们更要警惕的是,商家把儿童消费市场变成资本逐利的主战场,从而带偏整个社会对儿童关爱的方向。
近年来,关于儿童专用食品的质疑和争议就从未消停过。在各大商超里,儿童酱油、儿童食用盐、儿童专用水等标注“儿童专用”的食品随处可见,但价格却往往高得离谱。当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家长爱孩子心切的心理,通过“绿色”“有机”“零添加”“无公害”等噱头进行焦虑营销,忽悠消费者交智商税时,无形中也对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起到了侵蚀的作用。
儿童作为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不只是家庭的消费中心点,也是社会最应关爱的群体,在公共生活的细微之处去体恤和关爱他们,才是当下我们应该做的功课。正如《导则》所提出的,要与15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托育服务设施每托位建筑面积不应少于9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宜小于2200平方米;新建居住区的儿童游乐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00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宜设置儿童医疗检测等专用窗口,设置符合儿童行为尺度的防撞设备等等,都为我们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遵循。
而将“1米高度”视角放诸国人生育意愿持续下降的现实语境下,我们也不难发现,当整个社会都为育儿感到焦虑时,相比一味宣扬婚姻和生育的正面意义,配置起更完善的儿童公共空间,改善儿童的生活环境,为家庭分担更多养育成本,对提高整个社会的生育意愿更能起到春风化雨的作用。
幼儿教育家玛丽亚·蒙台梭利曾说过:“儿童乃成人之父。”意即成人不应忘记自己曾有童年,而应以回归童年去解读儿童,为儿童创设适宜身心发展的环境。众所周知,童年对人的一生影响至深,家庭和社会树立起“尊重童年”的观念,用心用情给儿童创造更多“做孩子”的机会,保护好他们的天性,就是对社会的未来负责。就此而言,“1米高度”视角,正是倡导成年人以“童心”去守护孩子的美好童年。
古语有云:“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中国的儿童数量位居世界第二位,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不仅是家庭的分内事,更需要全社会护航。因此,要使儿童友好理念、儿童优先原则从口号变成行动,就必须让孩子们从小就体会到社会无微不至的善意,成人后的他们才会将这种善回馈给社会,最终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而这就是“1米高度”视角的现实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