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聪虹 陈士奇)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福建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下午3点,由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考生公布。
据悉,招生单位负责公布考生初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或招生单位公布的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向其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成绩复查具体办法详见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考研成绩公布后,教育部将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招生单位原则上应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