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方案(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敲定。日前,省教育厅就高职分类招生的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作具体部署。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考试评价方式
今年的高职分类招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职业技能测试于2023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3月中下旬进行,实行语文、数学同场合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点设在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特殊群体类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
分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
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每个批次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共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3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15日8:00至18:00填报。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9日8:00至4月20日18:00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3日8:00至18:00填报。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三类考生
可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高职分类录取仍实行照顾政策,有三类考生可享受相关照顾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照顾政策如下:一、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二、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三、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本报记者 曾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