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春一位85岁老人又陷“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困境。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他85周岁的奶奶因办理居住证,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他奶奶是姑姑的妈妈”。老人家属在当地派出所和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等地来回奔波,20多天过去之后,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老人家属不得不上网求助。2月24日媒体报道之后,隔日当地派出所就开具了能够证明老人和女儿母女关系的证明文件。换句话说,老人家属在多个部门之间跑了20多天都下不来的奇葩证明,媒体广泛报道后,问题迅速得到解决。对于老人及其家属而言,总算等来一个圆满的结果,可公众仍要追问的是:如果不是媒体介入,这个证明下得来吗?为什么在从中央到地方不断推行简政放权、清除奇葩证明的大背景下,奇葩证明的个案还是不时出现?
索要奇葩证明的部门,往往都会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像新闻中的当地派出所,也给出了这样的官方说辞“现在要求非常严格,必须在户籍轨迹上查到才能出,现有户籍系统无法查到二人户口交集轨迹”。乍一看,当地派出所是遵纪守法、照章办事,也就有理由不管85岁老人寄居女儿处的就医需求、不顾老人家属20多天的奔波,就好像既然是证明不了的事情,老人和家属只能听天由命、倒霉认栽了。
可“证明不了”,根本就经不起推敲。根据常识,公安机关应该保留好公民的户籍档案,老人与女儿的关系不难从原始的户籍档案中找到痕迹。现在公安机关因为“历史原因”,无法找到老人与女儿的户籍交集轨迹,就把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甩锅给老人,实在是不负责任、毫无担当。
进一步说,假若因为历史原因、真的找不到户籍的交集轨迹了,但凡相关部门能够多一些服务意识,能够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他们不难找到证明老人与女儿关系的其他方法。譬如老人有两儿一女,母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通过亲属之间的户籍信息交叉证明?抑或可以通过亲戚、邻居、朋友、社区等渠道形成合证?
事实上,还可以通过“承诺办”的形式,把能改为个人承诺的证明事情都改为个人承诺,工作人员据此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书面承诺直接予以办理,并用事后抽查和征信机制对个人承诺信息进行监督制约。用承诺代替证明,可以省去一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极大提升老百姓的办事效率。
可在媒体介入之前的20多天时间里,当地相关部门并没有这么做,说到底还是服务意识缺位。看似是照章办事,实际上内心的算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给自己惹麻烦”“有疑虑的事干脆都不办,就不会出事”……至于老百姓办不成事的影响有多大,老百姓为了办成事要跑多少趟、浪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就是老百姓自己的事了,机关部门也“爱莫能助”。服务意识的缺位,让奇葩证明有了滋生的土壤,加大了老百姓的办事成本,降低了老百姓的办事满意度,也损害了机关单位的形象。
奇葩证明再现,说明“减证便民”措施有必要进一步深化,也说明了个别机关单位以及个别公职人员的服务意识仍然缺位。思想上不背离群众、行为上不疏离群众、工作上不远离群众,切实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办快,才是为民服务的本色。希望相关部门在老百姓遇到难题时,少一些“办不成事”的甩锅,多一些“把事办成”的努力和作为。除了媒体的必要监督外,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奇葩证明背后的“不作为”“躺平”等不良作风的整顿力度,倒逼服务意识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