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倩)近日,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在泉州首次开考,30名考生参加考试,涵盖电子商务从业者、旅游主播、电商产业园园区运营管理人员、农特产品网络营销员等。
据悉,学历达到初中(或相当文化程度)及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参加相对应级别的互联网营销师职业等级认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熟练掌握互联网营销推广技巧的有效证明。考生技能人才评价证书信息可在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全国范围内通用,并纳入本地人才统计指标范畴,还可申领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相关补贴。
近年来,网红经济飞速发展,在推动乡村旅游、农特产品销售、乡村品牌推广、返乡创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有效满足当今数字经济时代行业企业对于数字营销岗位的用人需求,互联网营销师现已被纳入福建省“四大经济”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包含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选品员、平台管理员等四大互联网营销方向。下一步,泉州还将陆续开展直播销售员、选品员、平台管理员培训及技能等级鉴定,服务我市互联网营销人才技能提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根据定义,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2020年,人社部等部门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信息,其中,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带货主播成为正式工种。互联网营销师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